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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工学院审计工作保密规定
2017-05-09 10:13  

为了增强我校审计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履行保守党和国家、学校秘密的职责和义务,共同做好积极防范工作,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审计人员应维护学校安全和利益,增强做好保密工作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服务于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大局,切实做好各项保密工作;

二、审计人员应根据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遵循保密性原则,按规定使用在履行职责、实施审计项目时所获取的资料;

三、审计人员应严格遵守审计工作底稿及其它审计工作资料保密制度。如果内部审计部门以外的组织或个人要求查阅工作底稿等审计工作中形成的资料,必须由审计部门负责人或其主管领导批准,但法院、检察院有权依法进行查阅的除外;

四、审计人员要严格遵守审计信息披露审核、批准制度,慎重掌握有关审计信息的发表时间,防止给学校或被审计单位造成损害,防范审计风险;

五、审计人员应该加强保密观念,做到:

1.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2.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3.不该问的秘密不问;

4.不该记录的秘密不记录;

5.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六、严格遵守秘密文件传阅的有关制度,注意审计资料的保管工作,做到人走桌清;对平时工作中使用的秘密文件和需保密的审计资料,在用后应随手入柜加锁;

七、发生失泄事件后,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或学校保密委员会报告,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对故意隐匿不报或延误报告时间的,应按其造成的损失情况,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八、对违反保密规定的,应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九、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中原工学院审计工作密级范围和内部事项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审计  保密  制度

附:

中原工学院

审计工作密级范围和内部事项

一、密级范围

1.泄露后对与被审计事项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的事项;

2.泄密后妨害检查和处理重大违纪案件,导致违纪者逃亡、行凶、自杀、串供、毁证、匿赃的事项;

.泄露后会给国家或学校、部门带来损害的事项;

4.审计系统保密通信技术和手段。

二、密级

(一)机密

涉及机密的各类文件、内部刊物。

(二)秘密

1.审计中查出的可能构成犯罪的违纪案件的线索、涉案人员名单、审计工作计划、内部讨论情况记录、请示报告、掌握的各类证据以及没公布的调查报告、处理意见和内部通报;

2.未审结的违纪案件的有关审计资料;

3.学校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如学校党委会、行政办公会会议、学校纪委会议正在研究尚未做出结论的审计事项等);

4.学校及各部门财务档案资料及其它泄露后会给学校或被审计部门带来损害的资料;

5.需保密的建筑工程或维修工程项目的预算;

6.涉及秘密的各类文件、内部刊物;

9.涉密计算机、文件柜的密码。

三、内部事项

1.已审理终结但未公布的违纪案件和处理结论;

2.有关审计的内部刊物、资料、通报、简报及统计报表;

3.审计方案、工作底稿、证明材料、会议记录、调查报告等审计工作中形成的资料;

4.未公布的审计意见及审计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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