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公告

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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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处科级机构工作职责
2017-05-31 14:11  

审计处设立审计一科和审计二科,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审计一科职责

拟定学校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起草并组织实施学校有关干部经济责任、内部控制、资产物资管理、科研经费管理、专项资金使用、预算管理、财务收支及其它有关经济活动审计的内部审计制度;负责组织对学校重大改革项目、重要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审计;负责本科室的审计档案归集整理。

(二)审计二科职责

负责起草学校有关基建修缮审计的内部审计制度;负责对学校基建、修缮工程的立项、施工及验收实行跟踪审计,对工程相关的经济事务与合同进行审计;负责学校基建和修缮工程结算审计工作;负责对中介机构开展审计工作的监督评价;负责本科室的审计档案归集整理。

审计处

20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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